近日,省水電集團黨委、公司發出通知,要求各公司認真學習、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 “厲行節約”的八條規定,并結合自身實際,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不得組織任何名義的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國內公務要盡量精簡、壓縮。
二是要加強對公務用車的配備和使用的管理。各項公務車輛運行費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數基礎上降低15%。
三是要嚴格管理和控制公務接待費用支出。下基層檢查指導工作要輕車簡從,不得增加基層負擔。內部公務接待嚴格按標準執行,提倡工作餐。2009年,公務接待費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礎上削減10%。
四是切實精簡會議和文電。要嚴格控制會議次數和規模,可開可不開的會堅決不開,可以合并開的不單獨開。提倡開短會、小會。減少會議材料,一般會議不發筆記本和筆。
五是嚴格控制各種慶典、節會、剪彩、論壇等活動。不得利用慶典之機發放紀念品、禮品、禮金。
六是嚴格控制樓堂館所建設。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到2010年底,除地震重災區無辦公地點的公司、站所外,各企業一律不得新建辦公樓。
七是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要認真落實中央提出的有關費用實行零增長的要求,嚴格預算支出管理,努力降低企業行政運行成本。2009年,集團本部和所屬企業的節電、節油、節水指標要在2008年基礎上降低5%。
八是不得以各種名義向所屬單位、公司、部門轉嫁、攤派和報銷各類費用。
通知指出,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支出,將是省水電集團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應對全球金融危機,促進企業做強、做大、做優和加強廉政建設的重要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各部門、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實。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好表率,嚴于律己,起好帶頭作用,以身作則,帶頭厲行節約,帶頭控制支出;經辦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決執行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搞變通和走樣;財務部門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規定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集團將對此項工作組織專項檢查。對頂風違紀違規的,將根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該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有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