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水利部《關于加強水利職業道德建設開展制定專業行為準則試點工作的通知》(文明辦[2009]7號)精神,深入推動農村水電專業行為準則試點工作,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和水利部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局于2010年3月18日在湖南長沙召開了專家會議,審查、論證《農村水電專業行為準則(征求意見稿)》。會議由水利部文明辦處長王衛國主持,水利部文明辦副主任袁建軍、水電局副局長劉仲民,湖南、四川、陜西、吉林、浙江、貴州等省、市水利廳專家領導參加了會議,集團公司顧問張忠孝出席了會議。
農村水電專業行為準則(征求意見稿)》是從本專業的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切合實際、操作性強、行之有效的要求,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廣泛性與先進性相結合、倡導性要求與禁行性規定相結合、自律與他律相結合、專業行為準則與法律法規相結合的原則,形成了八點行為準則:“一、情系水電、服務三農;二、勤奮學習、愛崗敬業;三、遵章守紀、規范操作;四、節能降耗、優質高效;五、廉潔從業、依法經營;六、誠實守信、用戶至上;七、科學調度、安全生產;八、綜合利用、持續發展。”與會領導和專家認真討論,結合實際,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水利部農電局將進一步修訂完善,努力形成一個體系完善、內容詳實、行之有效的行為準則再全行業頒布實施。
《農村水電專業行為準則(征求意見稿)》是水利職業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水利行業內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遵循的、具有本專業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為準則。行為準則的制訂,將全面提高水利干部職工思想道德素質,充分發揮水利職業道德在加快民生水利建設,推進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促進水利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董事會辦公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