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國資委《關于加強2010年省屬企業效能工作的意見》,集團為嚴格執行集團下發的《關于加強資金管理的規定》,加強所屬公司的資金集中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和財務成本。從2010年9月起,集團組織財務資產部、審計監察部等相關人員,對所屬公司資金集中情況進行了集中檢查和效能監察。
各公司檢查情況總體較好。一是各公司銀行賬戶清理基本上按集團要求執行,賬戶開設、變更、撤銷,大多數報告了資金結算中心審批或備案;二是大多數公司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較好,有11個成員企業資金歸集上存率達到了80%及以上,平均上存率為70%以上;三是資金管理比以前更合理,資金使用也比原來更有計劃性。通過資金的統一集中歸集、管理,效果明顯,較好的發揮了資金集中功能。
檢查組在這次效能監察中,要求各公司要結合發現的問題,要落實責任,認真整改。一是要進一步明確資金結算中心工作職責,使資金結算中心真正成為集團資金的管理機構。二是要加快資金計劃管理;三是要加大執行力度,嚴格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進一步清理賬戶,對收支賬戶全都要在協作銀行開立,所有資金都必須全額歸集上劃;四是加大監督、考核與獎懲等管理力度,對不認真執行管理辦法的子公司應該按集團相應規定進行處罰。
這次集團資金集中效能監察效果良好,找準了存在問題及其的根源,提出了解決問題的相應辦法,對于加強資金管理,降低企業財務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將起到積極作用。(審計部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