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各項工程質量管理、招投標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嚴格要求按照“工程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制”規范工程建設,按照集團公司川水電投[2009]184號文件規定要求,審計監察部將嚴格組織開展對集團公司所屬子各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單位的重點工程、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和其他招投標項目等進行全面預審、控制和監督。
在全面預審控制工作中,一是對各工程項目的立項文件、批準文件進行審查,審查工程項目是否符合批準要求,批準列入投資計劃的項目才能進行規劃、設計和施工。二是對項目的招標文件、方案以及核準文件、中標通知書進行審核,審查招標是否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工程項目、主要設備和材料是否符合招投標要求;各項招標文件、程序和招標工作的實施是否符合招投標的有關規定。三是對工程概、預算和招標控制價進行預審,審查是否按照施工圖以及工程取費標準和工程量進行工程預算編制。四是審查業主是否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工程預算組織施工,對在施工過程有變動的部分,是否及時請示主管部門并批準變更。審計部通過以上措施,將進一步加強對工程全程的審計監督和控制,進一步規范工程管理,有利于節約資金、降低工程造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