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開展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根據國家能源局《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國能發監規管〔2021〕56號),制定本指南。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形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范圍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本單位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開:
1.本單位網站,網址:http://www.qvodxp.cn/
2.微信公眾號、“川能水電”App、供電營業場所等。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信息生成后,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于信息生成后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四川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中國·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人和路789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86)028-86299998
傳 真:(+86)028-86299998
郵政編碼:610000
(二)公開范圍
公開權利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不予公開的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三)公開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信息,應填寫《四川省水電集團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其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口頭申請。申請人可以采用當面口頭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公開權利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我單位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1)審查。
①我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②申請人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不同,為提高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公開權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3)答復。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
下列情形予以答復(特殊情況經審批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①屬于可以公開的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不予公開的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③不屬于本單位的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④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⑤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三、監督方式
公開權利人可就四川省水電集團信息公開工作向本單位監察部門申訴或投訴(辦公地址:成都市溫江區人和路789號,郵政編碼:610000),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